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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时间: 2024.03.2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和湖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南华大学招生工作方案,为了确保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实际情况,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建立健全“三随机”的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复试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管理模式,各小组人员组成及具体职责如下:

(一)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订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工作。

(二)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四)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组  长:各学科带头人(科室主要负责人)

成  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教师组成(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特殊情况放宽至高年资中级职称。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医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我院所有学科、专业(领域)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我院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我院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

四、复试方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五、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一志愿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4月3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我校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4月24日,我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调剂批次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六、复试流程

(一)资格复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我院要求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资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9日8:30-17:00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综合楼4楼学术报告厅。

考生需提供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并提交相对应A4纸复印件1份由医院留存,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我院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考试缴费凭证纸质版)。

上述材料中1、2、4、5、9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学院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二)加分资格审查

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等项目考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3天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招生办进行审核。

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三)心理健康测试

考生复试前(以复试通知要求为准)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4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或QQ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四)体检

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五)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和《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复试前通过银行或手机银行APP汇款至南华大学账户(见南华大学官网方案,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转账汇款时在备注中注明:复试费+姓名+报考专业(简称),因备注的字数有限,可简短备注,如:复试费张**临床。考生缴费凭证纸质版提交我院存档,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七、复试内容、时间安排与核算权重(总分一百)

(一)临床医学

1.专业笔试(权重20%):专业理论笔试,考试方式:闭卷,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周五)19:00—20:30

考试地点:南华大学化工楼111、211、212

(由科研与学科建设部统一组织,请考生自行准备考试用2B铅笔和橡皮,需填涂答题卡);

2.专业技能考核(权重30%):包括一个必考题(心肺复苏,权重10%),一个抽考题(体格检查,权重20%),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8点开始

考试地点:附一医院门诊12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除放射影像学、临床检验学由本专业组织外,其他专业由科研与学科建设部统一组织);

3.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权重50%):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实操、本专业前沿进展、本专业基础知识题、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周日)8点开始(由学科组织实施)。

(二)药学

1.专业笔试(权重50%):复试的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

相关课程: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临床药学

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要求另行公布。

2.综合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权重50%):满分为100分,主要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实践能力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特种医学

1.专业笔试(权重50%):复试的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参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笔试考核大纲,满分100分,闭卷考试。

2.综合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权重50%):满分为100分,主要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实践能力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八、拟录取

(一)每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如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学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医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4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我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做相应调整。

九、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报考我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我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00);报考特种医学专业以临床医学(100201)、放射医学(100206)、法医学(100901)、医学影像学(100203)、预防医学(100401)等本科专业优先。

(二)研招网调剂

1.我院统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医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调剂网调剂流程如下: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在医院官网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要求。

(2)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我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医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2.研招网调剂注意事项:

(1)我院调剂工作按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2)在我院第一批复试中未录取考生不能按第一志愿的专业和代码进行调剂复试,调剂申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需按照调剂专业参加复试。

(3)调剂的考生需参加差额复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十、一志愿上线考生研究方向调整

(一)医院在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第一批复试后,将在院官网上公布接受院内调整复试的研究方向及缺额指标。符合以下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本院其他有缺额的研究方向进行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1.第一批复试成绩合格(复试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一志愿上线考生。

2.未被报考研究方向录取、愿意接受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3.按要求提交《院内专业研究方向调整申请表》。

(二)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的内容及流程同前。

(三)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导;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的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结果按学校要求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24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联系电话:0734-8279018,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0734-827900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也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如考生隐瞒规培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十三、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

复试完成后归档下述材料:

(一)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二)南华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思想政治考核表

(三)复试相关材料

复试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存盘上交研招办备份,复试相关材料一并上交研招办存档。

(四)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复试专家公正承诺书

(六)拟录取承诺书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以南华大学相关文件和规定为准,科研与学科建设部负责解释。

一志愿复试名单、专业拟招生人数见附件1、附件2。


附件(点击标题可下载):

1.2024年研究生考试复试考生名单

2.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3.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内研究方向调整申请表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