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南华大学招生工作方案,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建立健全“三随机”的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针对线上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复试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各小组人员组成及具体职责如下:
1.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订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
2.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远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4.复试专家小组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医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2、我院所有学科、专业(领域)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院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我院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
四、复试方式:
1、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考生应提前备妥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
(1)“双机位”的要求:电脑1台,用于复试设备(第一机位),手机1部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第二机位);
(2)选择独立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宽带(WiFi)网络和4G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
(3)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各学科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复试所需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复试时疫情防控方面的应急预案及其他方面的应急预案。
3、按学校要求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考生的第一志愿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同于我校招生简章中发布的考试科目,根据本学科(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各科目命题的相同或相似性,学院可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选拔规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 研招网调剂
1、我院统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医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调剂网调剂流程如下: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在医院官网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要求。
(2)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我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医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2、研招网调剂注意事项:
(1)我院调剂工作按南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2)在我院第一批复试中未录取考生不能按第一志愿的专业和代码进行调剂复试,调剂申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需按照调剂专业参加复试。
(3)调剂的考生需参加差额复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六、复试时间: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网调剂考生分批进行。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3日(因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延迟至第2天)。
2、调剂网考生复试时间:待第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另行发布。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与准备
按照南华大学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资格审查要求,复试前,考生须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我院指定的邮箱([email protected]),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我院将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医院留存。
2、心理测试与体检:考生请登录瑞哥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测试,截止时间为本学院复试前2天;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届时关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3、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缴费方式见研究生院通知。
(二)一志愿复试考生院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
1、调整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上线的考生。
2、调整流程:
(1)根据报考我院各专业上线人数情况及相应专业拟招生人数,在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开考人数相对较多和相对不足的专业。
(2)开考人数相对较多专业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调整到开考人数相对不足的专业参加复试。申请调整的考生需要填写《院专业研究方向调整申请表》,经调出和调入双方科室同意,报医院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审核确定复试专业。
3、院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注意事项: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专业代码105100),只能调整到专业学位,不能调整到学术学位;同样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专业代码100200)只能调整到学术学位。
(2)调整申请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需按照调整方向参加复试。
(3)调整成功的考生仍需参加差额复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八、复试内容:总分100分
1、政治思想考核:考生提交政治思想考核表,由科研与学科建设部统一审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40分,包括专业理论与专业领域,按答题要点口述作答,按点计分。
3、实践能力考核:占40分,包括临床思维题与技能考核题,按答题要点口述作答,按点计分。
(专业理论题及实践能力考核共一套试卷,考生随机抽取一套,口述作答;专业领域包括基础题及进展题,考生随机抽取一套,口述作答)
4、英语水平及个人素养考核:占20分,英语水平测试占15分,包括2分钟自我介绍及3分钟英语自由交流;个人素养考核占5分,重点考察与考官沟通交流能力及人文知识等。
(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九、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一)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2年4月25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我院将每批次的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院官网及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
(二)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责任。
(三)2022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7901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我院纪检监查室电话:0734-8279005。
十二、其他相关政策遵照南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南华大学第一临床医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