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条件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食堂运营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遴选人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遴选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二、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食堂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HNXZ-2022-CZ-RKZB-0150-48
3、实施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服务期:初始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食堂运营商必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团队入场,确保遴选人食堂就餐正常供应。
5、项目规模:本项目预计营业额为:4900万元 (按3年约计),该数据为预估值,实际以履约过程中消费者自主消费金额为准。
6、场地使用管理费:
场地使用管理费由食堂运营商统一按年度缴纳,在签订合同后 10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度管理费,之后提前 10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场地管理费场地管理费全额缴纳至医院财务部。最低管理费每年65万元,遴选申请人报价不得低于该标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遴选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遴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遴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四、评审办法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遴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遴选申请者,请派授权代理人于2024年9 月13日至2024年9 月2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遴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或五证合一证件)。
(3)遴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遴选申请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遴选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遴选文件发售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陆家新区创新中心A座4楼401室)。
3、遴选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遴选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遴选截止时间,下同)及遴选时间为:2024年9月 27日15:00,地址: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陆家新区创新中心A座4楼4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3、遴选申请人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遴选。
七、行政监督
本项目遴选监督机构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监察室。
八、遴选保证金
遴选保证金须以现金或保函形式缴纳,遴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缴纳。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http://www.nhfyyy.com/)发布。
十、联系方式
遴选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衡阳市船山大道69号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13875739980
监察室电话:0734-8279005
遴选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陆家新区创新中心A座4楼401室
联系人:陈少林、李陈坤、黎明
电 话:18229906100、15273587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