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委托,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院内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HYJSJL-CG2023-23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74万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及数量 |
1 |
740000.00 |
740000.00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质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五、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http://www.nhfyyy.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戴老师
电 话:0734-82793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0734-8809165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古汉大道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