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6,462,843.87 | 门诊楼、第一住院楼消防改造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6,462,843.87 |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的社保证明)。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注:(1)“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应为“结算价款的3%”;(2)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供应商可提供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