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做好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首批次招录考试及录取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参考基本条件
1、已经报名我院首批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符合《2024年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简章》的相关规定及报考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2、自愿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
三、招录考试时间
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首批次招录工作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第二志愿考生分批次进行,即一志愿先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第二志愿招录考试。
1、第一志愿招录考试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3日
第二志愿招录考试时间: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
2、如第一志愿考试完成招录目标,将不再举行第二志愿招录考试。
四、招录考试流程
1、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按照招录简章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现场审查,确保提交资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第一志愿2024年4月22日8:00-17:00
第二志愿2024年4月29日8: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综合楼610办公室
考生需提供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并提交相对应复印件1份由医院留存,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培训申请表原件(单位人需所在单位签章,并有单位派送意见);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学位证、毕业证书原件,如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含二维验证码);
(4)硕士、博士学位证、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含二维验证码);
(5)在高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六级英语成绩单(如有请提供);
(6)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提供《医师资格证书》。
报名人员请扫码填写信息:
五、招录考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理论考核满分100分,为执业医师考试范围,采用《医学电子书包》APP现场考试;
考试时间:第一志愿2024年4月22日19:00—20:00
第二志愿2024年4月29日19:00—20:00
考试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放射楼三楼多媒体教室;
考试方式:使用手机《医学电子书包》APP进行考试,考生请提前注销个人账号,由医院统一导入注册,否则将不能进行考试!!
2、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查临床相关操作,包括一个必考题(心肺复苏,40分),一个抽考题(体格检查,60分);
考试时间:第一志愿2024年4月23日8:00-12:00
第二志愿2024年4月30日8:00-12:00
考试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12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考试准备:所有考生7:30前到技能中心进行签到集中候考。
3、专业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对专业素养、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与应变能力、责任感、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试时间:第一志愿2024年4月23日14:00-18:00
第二志愿2024年4月30日14:00-18:00
考试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12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4、心理测试:技能考核当天完成心理测试量表(录取报到前需完成专业心理测试)
5、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生凭有效证件免考理论;本单位考生因已完成入职前考核,可免试直接录取。
注意:理论考试只能使用一部手机或平板,如发现使用第二部电子产品进行考试则视为作弊,取消后续考试资格,不予录取,且不能参加我院后续志愿及批次招录考试。技能考试无需准备工作服,请自备口罩。所有考生需按照各项考试安排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候考,开考后到达考场视为缺考,当场考试记零分!!
六、考试结果及录取
1、权重核算:
非免考考生专业理论笔试占总成绩的比例为30%,专业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比例为30%,专业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
免考理论考生技能和专业面试成绩按照1:1权重核算总分,即各占总成绩比例为50%。
2、合格标准:
非免考考生专业理论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专业面试单项超过50分且总分超过60分为合格。
免考理论考生专业技能考核、专业面试单项超过50分且总分超过60分为合格。
3、按照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超过该专业基地容量上限,但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可在基地内调剂至其他专业基地。
4、录取及调剂名单将在官网等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即为正式录取。
5、录取及调剂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地内调剂,逾期将视作放弃调剂资格。
七、注意事项
1、未按时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的考生按照放弃处理。正式录取后考生要求退出培训视为退培,根据湖南省卫健委统一要求处理。
2、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同时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我院招录考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培报到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及专业心理测试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培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内容按照我院新员工招录要求执行。
4、本招录考试方案不适用于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录。
其他未尽事宜,教育培训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住培办:0734-8279457陈老师、王老师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培训部
2024年4月14日